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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国税局三举措切实加强商贸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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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 生成时间 2017-09-12 09:2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90B-0401-2017-03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近日我局召开了有关组织收入专题研讨会,进一步强调了要加强对我县商贸企业税收管理,强调要切实提高收入质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一、认真开展自查,担当主体责任。
税源管理部门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对照商贸税收管理要求,对原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
二、强化税源管理,防范执法风险。
一是加强失控发票的管理。对出现失控发票的企业,未及时做进项转出或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企业暂停领用发票;二是加强规模控管。税源管理部门要对用票量过大以及销售规模大而税负低于1%的商贸企业,减少其发票使用量;三是加强代开发票管理。对本县内的商贸企业在本县代开专票不得作为企业进项抵扣凭证。要严格按照代开专票的要求,规范代开,杜绝违规代开现象;四是加强清算注销。对长期挂帐、留抵过大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清算注销,防止虚开现象发生。
三、加大稽查评估,落实税收政策。
纳税评估部门要加大对商贸企业的评估,对出现重大涉税问题移交稽查处理。认真落实好政策,严格按照《上饶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税收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我县商贸企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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