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横峰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横峰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横峰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横峰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及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的工作。 6、负责联系工商联,联系港、澳、台等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指导地方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横峰县委统战部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6人,(行政编制);实有人数5人。
第二部分 横峰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横峰县委统战部收入预算总额为478900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222233 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横峰县委统战部支出预算总额为478900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8900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560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296.9元,项目支出40000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900元,项目支出40000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560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296.9元,项目支出4000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222233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县委统战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7890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222233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费预算 47.89 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 22.22 万元,减少 31.7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车出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县委统战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横峰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附: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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