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电子政务办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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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横峰县电子政务办概况 县电子政务办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人民政府管理,人事、编制、财务等独立。主要职能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全县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及普及应用的技术培训等工作。根据机构“三定方案”有事业编制8名,现有干部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技术人员2名。各乡镇(街道、场、办)、县直各单位均配备专(兼)职人员1至2名,负责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管理、OA系统应用、信息公开、政务网络运行等工作。我办共 1 个部门预算单位。 县电子政务办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人民政府管理,人事、编制、财务等独立。主要职能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全县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及普及应用的技术培训等工作。根据机构“三定方案”有事业编制8名,现有干部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技术人员2名。各乡镇(街道、场、办)、县直各单位均配备专(兼)职人员1至2名,负责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管理、OA系统应用、信息公开、政务网络运行等工作。我办共 1 个部门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横峰县电子政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横峰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48.85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横峰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48.8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8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 (三)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8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28.4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4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 第三部分 横峰县电子政务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横峰县电子政务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简明扼要地说明本部门的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要求:说明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具体构成(数量和单位名称)、编制人数、实有人数和在校学生数等。
第二部分 横峰县电子政务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说明部门收入预算总额和结构,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说明部门支出预算总额并按资金性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分别说明支出的金额和结构,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说明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以及支出的结构和金额,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如无,则说明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48.85 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4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4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样式: 2018年县电子政务办“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0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89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横峰县XX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