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4日,受县长潘琍委托,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袁飞主持召开了第1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副县长王芳、周文斌、王毅、钟梁,县政府党组成员、横峰经开区主任、县委办主任严志平,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黄汇敏,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徐影军,县政府党组成员、扶贫和移民办主任黄先河等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池中,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祝锡武,县政府法律顾问黄鹤等列席会议;县交通局陈填心,农业局李惠民,教体局戴劭峰,卫计委王普河,城管局许庭军,环保局杨四清,水利局陈茂忠,发改委张照贵,工信委杨军,文明办刘远照,市管局黄洋,国资办张敏,宣传部谢华忠,国土局李贤军,公路分局郑胜民,财政局曾华、杨贤锋,社保局马军,城投公司何利军,林业局褚怀亮,房管局洪鸣,污水处理厂汪庭国,上坑源林场胡田仔以及各乡镇(街道、场、办)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的相关议题,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县(市、区)纪委半年工作报告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意见。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监察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化监督检查,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特别是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G320沪瑞线横峰司铺至岑阳段公路改建工程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会议就有关事宜明确以下意见:1、县房管局要做好房屋征收调查摸底工作;2、县国土局要加快土地报批,确保10月底完成;3、县林业局要按照与土地同步报批的原则,做好林地报批工作;4、县政府法制办要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5、沿线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管控主体责任,杜绝抢搭、抢建、抢种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快横峰教育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重点围绕初中、高中阶段提出横峰教育跨越发展的意见。会议决定,请县教体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全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关事宜。会议原则同意县教体局关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选名单。会议要求,县教体局要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增加银行信用记录作为评选依据,对失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七、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摘牌土地违约金处置有关事宜。会议决定,本着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企业上市的理念,按照招商引资协议,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执行。
八、会议研究了横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有关事宜。会议指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是省政府、市政府督办项目,2017年底必须完成达标改造。会议就有关事项议定如下:1、授权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BOT模式建设运营;2、采用高温发酵干化制有机肥工艺,改造资金约250万元;3、具体的合作协议,请县城管局综合成本核算、设备折损等方面事宜,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签订。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深化文明家庭建设的实施意见》、《横峰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关于组织开展评选横峰第一届文明校园、第二届文明村镇、第五届(2015-2017年度)文明单位(社区)的通知》。会议要求,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等评选要明确具体的指标。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会议明确由周文斌副县长牵头,召集相关部门结合该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横峰县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会议指出,组建绿投公司是做大市绿投集团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县拓展投融资平台的重要途径。会议明确,由周文斌副县长牵头,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合作事宜;县政府法制办要对组建方案、组建合同进行前置把关。
十二、会议研究并同意“横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更名为“横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鉴于人事变动,按照有关要求调整组成人员名单。会议决定,将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三、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