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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横峰县姚家乡聂家畈水渠水毁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布单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时间 2017-08-30 15:1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30-0608-2017-02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关于对横峰县姚家乡聂家畈水渠水毁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姚家乡人民政府:
你处报来《关于对横峰县姚家乡聂家畈水渠水毁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姚家乡聂家畈水渠水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横峰县姚家乡聂家畈水渠水毁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横峰县姚家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横峰县姚家乡聂家畈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修复聂家畈水渠1040米,宽2米;工程量为1200立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灾毁项目资金和自筹。
六、建设工期:一年。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下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二0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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