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横府办发[2007]35号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行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
方式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推行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八月一日
关于推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
方式改革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推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14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以“一卡通’’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一卡通"改革的重要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惠农补贴政策,对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在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过程中,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还存在环节过多、成本过高、滞留延压、一户多折等问题,影响了国家惠农政策效益的发挥,不利于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一卡通’’制度,将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在农村信用联社开立的“一卡通’’帐户上,实行一户一折一号,是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支付方式的创新,有利于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节约发放成本;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机制的不断完善,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一卡通"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原则。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责任制。
(二)规范透明、方便高效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快捷的发放机制和严明有效的监督机制,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公开公正、环节减少、手续简化。
(三)集中整合、一卡发放原则。将各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集中整合、一个存折发放。
三、“一卡通"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卡通”制度,实行“一户一折一号”
“一卡通”就是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入农户个人存折帐户的兑付方式。
“一户一折一号’’就是以已办理的粮食直补存折为基础,作为“一卡通"存折,打入各项补贴资金;对于无粮食直补存折而有其他部门所发补贴存折的,认定其中的一个作为“一卡通’’存折;对于原以现金发放而无补贴存折及以后新增的补贴对象,农村信用社为其新开立存折。为便于统一管理,经财政及有关部门审定后,给每个农户设定一个编码,由农村信用社在“一卡通”存折上统一加盖“惠农赣字一卡通”印章,实行“一户一折一号“。
(二)纳入“一卡通”的资金范围
凡补贴给农户个人的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发放范围。目前主要包括: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水稻良种补贴资金、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性支出和公益林补偿性支出用于林农个人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资金、深山库区移民建房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资金、救灾救济资金、老村支书、老村主任补贴资金、村组干部报酬及误工补贴、抚恤(优抚)资金(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在乡残疾军人生活补助)等。
以后新增补贴资金项目也将逐步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
四、操作流程
实施“一卡通"制度,做到指标统一下,服务一站办,资金统一拨,补助一卡发,收支一本帐。具体操作流程:
县财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在上级补贴政策、标准和资金数额明确的前提下,确定指标的分解,及时将当期应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指标统一下达到各乡镇。
乡镇财政所及有关部门收到上级下达的补贴指标后,根据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政策要求,对农户基础信息进行调查登记,并将补贴资金的项目、对象、标准在乡、村、组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分户登记表和汇总表送县级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财政所据此编制发放清册。
县级财政部门将当期分户发放清册和有关电子数据传送给县农村信用社,并将资金通过国库或财政资金专户拨至财政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的“涉农资金专户”,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管理。
农村信用社收到当期补贴资金后,凭发放清册和电子数据,分清条目,限期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卡通”存折,并在发放清册上加盖业务印章,返回财政部门记帐、存档。乡镇财政所接到农村信用社反馈的打卡信息后,及时发布当期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公告或通知,告知补贴对象可凭存折和有效身份证件随时到农村信用社支取补贴资金。
县财政部门设立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帐簿,并根据各项补贴资金性质,设立分类明细帐,反映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8月1 0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 0 0 7]4 4号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一卡通”改革工作。同时通过横峰报、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发布《告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方式,广泛宣传改革意义、目的和内容,具体明确 补贴资金的标准及政策依据等,引导大家积极支持和投入改革。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日—l0月25日)
1、开展业务培训。对乡镇财政及相关站所的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传递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
2、采集、整理信息。乡镇政府组织相关站所,根据职责分工,采集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存折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布,经农户签字认可后,建立信息数据库。
3、10月25日前“一卡通”存折必须认定发放完毕,各项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
(三)检查验收阶段(1 0月2 6日—l l月1 0日)
从县监察、财政、民政、农业、林业、计生、金融等部门抽调人员对乡镇(场、办)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逐项自查,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1月1 0日前写出书面材料上报,迎接市局和省厅相关部门对“一卡通”改革情况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推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1、县财政部门负责对惠农补贴资金进行整合,确保惠农补贴资金按时发放;会同相关部门对采集的惠农补贴资金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对资金发放进行监督: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硬件设施,实现县乡联网,数据传送,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工作保障。
2、县农业、林业、民政、教育、计生等部门负责审核确定相关惠农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做好相关证件的发放;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确定和变更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3、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职能站(所)、村委会对农户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审核;落实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中各站(所)间的衔接工作;抓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办事大厅,集中办公,做到制度上墙、政策公开、责任到人、热情服务,切实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4、农村信用社负责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存折的办理,对纳入“一卡通”的存折加盖“惠农赣字一卡通”印章;告知农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存折的方法,存、取款要求和免费查询的方式方法。
5、乡镇财政所直接发放“一卡通”存折给受益农户,不得委托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对居偏远山区、行动不便的农户,乡镇财政所人员要上门服务,直接将“一卡通”存折送达农户。对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由乡镇财政所妥善保管“一卡通”存折,未经本人授权,不得发放给任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按有关金融法规办理。
6、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六到户”、“六不准”的工作纪律,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不准擅自改动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集体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
主题词:财政 资金 实施意见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县法院、
检察院,县委各部门,经桥场、新篁办事处,群众团体、
新闻单位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1日印发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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