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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推进上饶市与天津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合作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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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b 生成时间 2011-09-29 09: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010-0302-2011-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人
 

 

 

 

 

 

 

 

横府办发[2011]25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推进上饶市与天津滨海新区人力

资源合作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安街道办事处、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落实推进上饶市与天津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合作开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于落实推进上饶市与天津滨海新区

人力资源合作开发的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切实做好劳务输出,上饶市已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合作开发人力资源。为切实推进我县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与天津市滨海新区的劳务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本着“搭建平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宗旨,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合作与开发,力争每年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输出劳务200人。

二、组织领导

成立横峰县落实推进上饶市与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合作开发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黄弋峰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普河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邓仕敏任副组长。由县委宣传部、财政局、文教体广局、商务局、总工会及各乡镇(街道、场、办)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兴贵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联系,互通信息,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三、进度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确保工作进度,815日之前完成工作任务的三分之二,8月底全面完成任务。

四、职责分工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根据天津滨海新区企业的用工和培训需求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职,通力合作,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负责工作督查和定期通报;

2、县财政负责拨付开展专项活动的资金;

3、县教育、商务部门和总工会负责向大中专(职高)毕业生、职工等群体做好用工信息宣传及求职信息收集工作;

4、电视台和报社负责舆论宣传,并免费提供用工信息发布平台;

5、人保部门:一是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实施,加强对成员单位的工作指导;二是组织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培训;三是举办2场以上“天津滨海新区企业专场招聘大会”,免费为求职者推荐岗位;四是及时印制滨海新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并分发到各乡镇各部门;五是汇总求职信息,有效协调和组织我县劳动力到天津就业;

6、各乡镇(街道、场、办)要确保完成。

附:1、各乡镇(街道、场、办)任务分配表

    2、岗位信息发布与求职登记表

 

 

 

 

 

 

 

 

 

 

 

 

 

主题词:人力资源   合作开发   工作方案    通知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印发                                 共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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