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府办发[2011]27号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暑期中小学生、幼儿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安街道办事处、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八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中小学生、幼儿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段时间以来,由于天气炎热,气温升高,我市已发生数起少年、儿童溺水意外死亡事件。8月2日,万年县石镇镇、鄱阳县鄱阳镇分别发生一起儿童意外溺水死亡事件,共造成6名儿童死亡。事件发生后,省市领导十分重视,省政府孙刚副省长、市委书记蔡晓明、市长董仚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要进一步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生、幼儿暑期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关心中小学生、幼儿暑期安全,建立社会、家庭、学校联动联防机制,确保中小学生、幼儿暑期安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幼儿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乡镇、村委会(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暑期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统筹协调,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努力建立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机制。要加强对辖区内江河、湖泊和山塘水库巡查巡逻,发现未成年下水游泳、戏水要及时禁止;要在辖区内的危险河段、山塘水库设置安全提醒标志标识;要加强救护队伍建设,发现危情及时提供相应救助;要建立定点、定时巡逻提醒制度。各村委会(居委会)、村小组要结合森林防火宣传,组织专人每日敲锣提醒村民加强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提醒少年、儿童不要下水下河,不断强化防溺水意识;要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语,要印发宣传单发送到各家各户,做到宣传进户,教育到人。
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暑期学生安全教育跟进力度。要再一次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义务,看护好未成年子女。要利用互联网、电话等沟通渠道,密切与学生家长联系,不断强化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联系,积极开展暑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宣传效果。要在开学前对学校校舍设施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开学。要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建立详实的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密切关注留守儿童动态,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监管,确保留守儿童暑期安全。各级教育部门要结合校安工程督查,加大对辖区内学校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有效发挥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的作用,进一步延伸“三下乡”活动内涵,积极参与到暑期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工作中来。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妇女之家”阵地作用和巾帼妇女的队伍作用,组织妇女主动担负起防溺水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看管工作,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暑期安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中小学生、幼儿暑期安全知识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正面宣传的引导,警示教育的提醒,多点面、多时段反复宣传教育,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中小学生、幼儿暑期安全营造良好的氛围。
主题词:安全工作 暑期 中小学生幼儿 通知
抄 送:团县委、县妇联
横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十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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