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基层水利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省编办、省人保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的通知》(赣水人事字[2012]64号)和省水利厅《关于2015年度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批复》(赣水人事字[2015]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我县计划定向培养一批基层水利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定向生应具备的条件 1、学生自愿,家长同意,身体健康。 2、愿意从事乡镇水务站、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本县户籍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历届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要求2015年1月1日前迁入本县。
3、未被公安机关处罚。
4、未违反计划生育。
5、自愿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三、定向招生名额 本次定向培养3名乡镇水务站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专业技术人员。 四、定向招生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7月23日下午17:00前。 2、报名地点: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5783343,联系人:廖志军。 3、报名须带材料:高中或以上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一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3张(需提供电子版,像素要求295×413,照片标注姓名),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二)考试
8月14日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到省水利水电学校领取准考证,8月15日考试。考试大纲及模拟试卷在省水利水电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考试安排及考试其它相关事宜于8月5日后可在省水利水电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网址为:http://www.jxslsd.com/)。
(三)定向培养学生的录取 由省水利水电学校组织入学考试。实行双线控制:一是划定最低录取线,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录取;二是根据申报的计划数量,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定向”生。 (四)“三定向”学生的培养 “三定向”学生由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负责培养,并根据需要,定向培养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农业水利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高中毕业生学制两年。 (五)“三定向”学生的就业 1、“三定向”学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由生源所在县水利局和人保局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乡镇水务站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 2、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要求在六年以上,六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六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横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横峰县水利局
201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