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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生成时间 2016-10-10 15:28: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3100-0801-2016-00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人

信息名称:
补发婚姻证件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1.当事人一方是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或者是在本县婚姻登记办理婚姻登记的;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结婚、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办材料:
1.提交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2.婚姻登记查档证明;
3.补领结婚证提交3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提交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
费用情况:
承办机构:
横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事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0793-5796012
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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